(一)6月16日至6月25日考生可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组织专家组, 依据考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审核考生报名材料。
(三)6月27日前公布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名单。
(四)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6月27日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网上确认是否参加我校校测(包含笔试和面试)和录取。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作放弃我校校测和录取
资格。
(五)考生参加高考。
(六)7月12日左右组织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校测分类划定不超过招生
计划数4倍的考生进入面试,并公布入围面试分数线。
(七)高考出分前组织面试。面试专家将在考虑性别、专业等因素的基础上随机分组,每组包含文、理、医等领域共5名专家;考生按笔试平均成绩组间无差异原则,每10人随机分组;面试当日专家与考生各类通讯方式全部屏蔽;专家组与考生组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对每位考生排序,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如一组实际面试考生不足10人,按线性映射折算。面试成绩
满分为100分。
面试成绩=∑(21.5-每位专家排名×1.5)
(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如下10门科目等第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技术(新高考改革前的非应届毕业生的“技术”科目成绩,取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个科目成绩的平均值),其中各科成绩按A=5分、B=4.5分、C=4分、D=3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折算成绩满分为50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各科折算成绩
(九)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面试成绩(占10%)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
成绩(占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0×850 +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按综合成绩高低将考生排序。同分情况下依次按如下成绩排序:面试成绩、高考成绩总分、高考语文成
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
(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录取考生名单后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8月7日前完成投档录取。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浙江省***段分数线。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的
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统一高考招生其他志愿的录取。